保羅啟迪158
【加拉太書1章1~8節】作使徒的保羅(不是由於人,也不是藉著人,乃是藉著耶穌基督,與叫他從死裡復活的父神) 和一切與我同在的眾弟兄,寫信給加拉太的各教會:
願恩惠、平安從父神與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歸與你們! 基督照我們父神的旨意,為我們的罪捨己,要救我們脫離這罪惡的世代。但願榮耀歸於神,直到永永遠遠。阿們!
我希奇,你們這麼快離開那藉著基督之恩召你們的,去從別的福音。那並不是福音,不過有些人攪擾你們,要把基督的福音更改了。
但無論是我們,是天上來的使者,若傳福音給你們,與我們所傳給你們的不同,他就應當被咒詛。
我是保羅,一個基督門徒 (不會服從世上一般人的價值觀,也不是藉由一般人的價值觀教育而成的,而是遵守耶穌的「道理」,與讓耶穌的「道理」復興的上帝的「道理」),以及所有的與我在一起的弟兄們,寫信給加拉太教會:
願上帝的「道理」與我們耶穌「道理」,賜給你們才華、平安;耶穌曾經因為我們的無知與罪惡而犧牲,但他的「道理」能夠把我們從現在罪惡的世界,拯救出來,他的一切言行是依據上帝、我們天上的父親的理想,但願榮耀歸於上帝直到永遠。
我很驚訝!你們這麼快就離開上帝的「道理」,上帝的「道理」藉由耶穌的「道理」傳道給你們;但是你們卻轉去聽其它的道理,而那個東西並不能叫另一種耶穌的道理,而是而是有一些人要找你們麻煩,拿出被扭曲的耶穌的道理來讓你們困擾。
即使是我們,或是天國的天使,若是傳授其它種類的耶穌的道理給你們,內容超過我們教過的耶穌的「道理」,他就該被控告。
李鈞震:
1. 依據【馬太福音22章36~40節】、【約翰福音1章1節】,耶穌「道理」的核心就是,盡全力追求各領域的真理,其次也相仿,要愛人如己。
2. 教會的牧師或神父,有沒有依據耶穌「道理」的核心在傳道?這一點牧師應該跟教會的人好好地辯論。這種事情愈辯論,「道理」就會愈清楚,彼此的感情也會愈融洽。
3. 每一個人都或多或少有缺點,難免犯錯,但是基督徒人生的目的就是要不斷地改善自己。過去有犯過錯,並不特別可恥;任何人都可能有犯錯,真正可恥的是,明明知道自己犯錯,卻不願意悔改。
4. 一個人如果沒有養成對各領域的真理追求的習慣,他就不容易悔改;因為他很難發現自己的錯誤,縱使發現了也不曉得該怎麼悔改,也沒有精神意志力去面對它、克服它。所以,沒有養成追求真理的習慣的人,當然也是可恥。
5. 基督徒如果學會一樣專業技能,沒有想要再學第二專業技能,也是可恥;基督徒如果學會三樣專業技能,就自以為了不起,沒有想要精通第四樣專業技能,當然還是可恥。
6. 基督徒有了專業能力,卻沒有積極的參與社會服務的工作,是可恥的,違背罪基本的基督教教義,沒有實現愛人如己的精神。
7. 沒有人不會犯錯,犯錯的人需要幫忙,只有專業的能力才有辦法幫助人;不專業的知識會害慘人。所以基督徒拿著不太專業的知識去幫助別人,就是故意去陷害別人,完全沒有愛心。
8. 沒有醫師執照的人,可以幫人開刀嗎?你滿懷愛心不會害死人嗎?不會修飛機的水泥工,可以幫忙修飛機嗎?你滿懷愛心不會害死人命嗎?在學校當教授的人,可以不五育均衡嗎?
9. 沒有專業知識的人,如果擔任立法委員,制定出來的法律一定漏洞百出,混亂國家的體制,害慘社會大眾,這就是鐵律;基督徒如果沒有三樣以上頂尖的專業技能,就不應該參與任何的公職,因為你的不專業會害慘社會大眾,你應當被基督徒所控告。
10. 牧師或神父,一定要當所有基督徒的榜樣,要終身學習,要不斷地開發潛能,學習各種專業技能,要五育均衡並重,要維護社會正義。
11. 神父或牧師,如果沒有為二二八受難者家屬申冤,是可恥的;沒有為白色恐怖的受難家屬申冤,是可恥的;沒有維護人權,要求政府的所有法令要符合《世界人權宣言》,是可恥的。
12. 基督徒沒有維護「無罪推定」原則,是可恥的。基督徒沒有討伐國民黨從國家竊取的黨產,也是相當不要臉的。基督徒如果像李登輝那樣,答應上山傳道,又對上帝毀約,相當地可恥。
13. 無知的人,就是魔鬼。《聖經》說對付魔鬼的方法,是要用「道理」綑綁他一千年。所以基督徒對付可恥的人,絕對不可使用暴力,而是要把可恥的行為記錄下來,公布給社會大眾知道,讓這樣的歷史紀錄流傳一千年,不這麼做,撒但魔鬼是不會悔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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