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斯貝啟迪64
1. 宗教的第四個要素是「禮儀」。所謂禮儀,是以固定的儀式來表示神聖或教條的行為方式。浸禮,是一種禮儀;對死者的追悼,是一種禮儀;而婚禮,也是一種禮儀。
2. 禮儀,是一種個人或集體的行為方式,這與教條之為一種信仰方式完全相同。因此,「禮儀」本身也變成為一種神聖的的要素。
3. 禮儀的特點是,它有時可能與信仰沒有關連。許多人參加一種宗教上的儀式時,也許根本不信仰。遵循某種民風或參加一種儀式,這種行為多多少少是無意識的,通常並不反映出什麼意義。
4. 宗教的第五個要素是「禮拜」。我們可以認為它是一種社會分子,也就是一個最小的結構,它能包含我們剛剛討論過的神聖、禮儀和教條等三個要素。
5. 「禮拜」能導致歡樂、內心的和平、安靜、熱心等印象,對於一個信教的人而言,這些印象是他信仰的確實證據。
6. 禮拜的消極意義是,禁止某些可能違犯神聖的活動。藉著禮拜消極的一面,可以免於塵世的污穢,或可能的污穢。
7. 假如沒有禮拜,宗教無法長久存在,無論它在起初時具有多麼濃厚的個人主義色彩,或是在近代具有多麼濃厚的科層化的色彩。
李鈞震:
1. 宗教的第四個要素是「禮儀」,目的是為了維持宗教的神聖性與崇拜。成功的禮儀訓練,可以約束人的行為,讓參加宗教活動的人維持在一種共同的記憶與行為規範。
2. 「禮儀」,也可能擴大變成社會規範,一種風俗習慣。它可以穩定社會秩序,也可能阻礙社會進步。
3. 「禮儀」,一開始的每一個動作細節,都有其行為目的,為要幫助新的教徒熟悉教條,或對宗教領袖的崇拜。
4. 宗教的第五個要素是「禮拜」。實際上就是一種宗教內涵的教育課程。只要宗教的內涵上,擁有愈多的客觀真理,「禮拜」的價值就愈高。
5. 現代社會的禮拜,擺脫了宗教色彩,被學校教育所取代。實質上,學校的教育過程,就是一種禮拜。獨裁國家利用學校教育,培養學生崇拜獨裁者;民主國家利用學校教育,培養學生崇拜真理、真實、科學…。
6. 家庭教育,也是一種禮拜。因為父母也具備崇高形象,也負起教育的功能,小孩子崇拜、模仿父母成為自然。父母親擁有的真理與理性愈多,愈能夠維持「家庭宗教」的神聖性與凝聚性。
7. 學校老師或教授,就是一種宗教師,年齡愈小的學生,愈是崇拜或聽從老師。老師擁有的真理與理性愈多,欲能夠維持「學術」的神聖性。現代的大學,就是一種宗教的變形。
8. 現代社會的宗教,必須跟大學的教授競爭其「理性」的程度,誰的理性程度高,誰就擁有多少信徒。新興宗教的崛起,也代表學校教授的理性程度不足。
9. 人類的本能,會信任比自己理性的人;民主社會的政治,無所不用其極的廣告、包裝政客,形塑政客的理性程度,以誘騙選民的信任。但是,這必須經過執政的成績,來驗證其神聖性。
10. 宗教信仰,信徒會驗證預言、啟示、禱告…的真實度,如果「不靈」,信徒的信仰就會崩潰;有靈驗的廟,香火才會鼎盛。對政客而言也是如此,沒有實現政見,就會淪為一種詐騙集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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