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11日 星期日

權力的來源

孟子啟迪54  

沈同以其私問曰:「燕可伐與?」

孟子曰:「可。子噲不得與人燕,子之不得受燕於子噲。

有仕於此,而子悅之,不告於王而私與之吾子之祿爵;夫士也,亦無王命而私受之於子,則可乎?何以異於是?」

齊人伐燕。或問曰:「勸齊伐燕,有諸?」

曰:「未也。沈同問『燕可伐與』?吾應之曰『可』,彼然而伐之也。彼如曰『孰可以伐之』?則將應之曰:『為天吏,則可以伐之。』

今有殺人者,或問之曰『人可殺與』?則將應之曰『可』。彼如曰『孰可以殺之』?則將應之曰:『為士師,則可以殺之。』

今以燕伐燕,何為勸之哉?」

齊國的大臣沈同,以個人的身份去問孟軻先生說:「燕國,是應該去教訓一下的國家嗎?」

孟軻先生說:「是的。燕王子噲不可以私自把燕國讓給別人,燕國的大臣子之,也不能私自接受子噲手中的燕國的管理權。

例如有個學者在這裡當官,你很喜歡他,卻沒有告訴齊王,私自就把你的薪水和權力交給他,這個人也沒有得到君王的任命,就私自地接受你的薪水和權位,這樣可以嗎?這和子噲私自把權位讓給別人,有什麼分別呢?」

後來齊國果然去攻打燕國了,有人問孟軻先生說:「聽說老師曾經勸齊國攻打燕國,有這回事嗎?」

孟軻先生說:「沒有。沈同問我:『燕國應該被教訓一下嗎?』我回答他說:『可以。』他認為我說得對,就去攻擊燕國了,他如果再問我說:『誰有資格可以去教訓燕國?』那我就會這麼回答他:『有按照天理在做事的領導者,才有資格去教訓燕國』

例如現在有一個殘暴不仁的殺人犯,如果有人問我說:『這個人可以處決嗎?』我就會回答說:『可以吧!』 如果他再進一步問我說:『誰有資格可以處決他呢?』那我就會回答他說:『當司法官的或法務部長的人,就有資格處決他!』

今天齊國跟燕國的文化水準差不多,齊國打燕國,就像燕國打燕國一樣,我怎麼會勸他去打他呢?

李鈞震:

1.     孟子所處的時代,是二千五百年前左右的周朝,當時的國家領導人是周天子,齊國、燕國只是周朝底下的諸侯國。依據周朝的禮制(憲法),諸侯國的權位有分公、侯、伯、子等爵位,都必須經由周天子任命。

2.     燕王之噲,私自實行禪讓政治,把諸侯國的大權全部拋棄,交給他的大臣子之。孟子認為,這樣的作法違憲。

3.     現在台灣實行的是民主政治,每一個部會首長、院長、總統都有他應盡的本分與職責。依據憲法,總統不能干涉行政院的人事權,干涉就是違憲;衛生署長也不能私自把衛生署長的權力交給他喜歡的人,衛生署長的人事權屬於行政院長決定,連總統也沒有資格管。

4.     在民主的時代,國家的主人是百姓,不是天子,也不是總統,更不是政治人物或新聞媒體。人民授權給議員來監督公務員與政府,所以,人民的權力還是大過議員;新聞媒體的工作主要就是維護憲法,保障百姓的權益,新聞媒體的第四權,也可以說是由社會大眾所授與的。

5.     新聞媒體如果侵犯社會大眾的隱私權、肖像權、生命權,也都是違憲,沒有這方面的言論自由,更沒有報導自由。新聞媒體沒有知識水準可以自律,他們的水準要提高只有一個辦法,就是有知識的社會大眾,要不斷地批評新聞媒體。

6.     知識就是力量,知識的來源不是權力或學歷,而是不斷地廣泛地學習、增加自己的理性,讓自己對於分析因果關係、歸納推理的能力,勝過於權貴,這樣子人民才會有真正的權力與能力。

7.     台灣的國立大學的教授有一種很不好的生活習慣,叫學生或助教幫他們寫學術論文或研究報告,這不但是偽造文書的法律問題,同時也相當地失職。

8.     人民繳納稅金給國家,讓政府聘請學有專精的人當大學教授,教授的責任與本分,就是寫國際學術論文,得師鐸獎。教授沒有好好地教育學生知識,還教學生偽造文書,甚至還有爛教授叫學生幫他打掃、收房租、批改作業、當人頭戶,這些教授不但違背論語,也違背憲法。

9.     台北市重大的公共工程貓空纜車,到底誰要負責任?當然是市長要負責任,做好、做不好,都是市長負責任,不可以推說自己工程不專業,交給下面的人來決定。除非競選市長之前就已經講清楚,自己有關工程的部分都看不懂,以後自己絕對不會負責任。

10.  市長的特別費是自己在用,當然要自己作帳,自己貼發票。人民納稅也都是自己填表納稅,如果要找會計師幫忙,也要自己完全瞭解狀況,不是嗎?說自己當市長不管帳目,這就是相當不要臉、不負責任的男人應有的本色

11.  子噲,不應該私相授受把國家的資源交給大臣子之。總統、行政院長、財政部長,也沒有資格私相授受把國家的資源交給國民黨的黨部,不是嗎?所以國民黨的黨產,不是竊盜案就是搶劫案,它不是貪污案,歷屆的黨主席、秘書長都應該要負責任。馬英九當了二次的黨主席,所以要負二次責任。

12.  國民黨的黨產,是不折不扣的贓款,新聞媒體每天看著這樣的「贓款」不斷地發放給國民黨的黨工來使用,或當成他們的薪水發放,卻都漠不關心;比黨工、秘書長還要不要臉,就是新聞媒體主管,王健壯一定不敢否認。

13.  台灣各界的名嘴、名筆、學者教授、媒體主管,沒有經常公開要求國民黨黨產交還給國家,都屬於斯文敗類,南方朔、胡忠信、沈富雄一定不敢否認!

14.  燕國的問題,不應該由齊國來解決,應該由周朝的司法官來解決。國民黨的黨產不適合用「和解」的方式來解決,民進黨也沒有資格解決,而應該由檢察官查封國民黨黨部與中投公司,並且聘請國際級的律師、會計師一起來辦案。

15.  但是,現在的檢察總長、特偵組所有的成員,都沒有社會正義感與知識水準,都不敢辦國民黨的黨產案,陳長文一定不敢否認!台灣的司法官、檢察總長爛透了,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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