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斯貝啟迪60
1. 如何能確定統治者會公正行事呢?最重要的是,他必須是一個有品德的人。其中包括消除社會的專制、消除自我和自利的需求、建立一種精神上的團結、培養品德等等。
2. 從品德、平等和自由三種觀念來說明,「專制的權力」為正當,盧梭是第一人。他認為權力的意義不僅只在於權力,它能消除一般社會中的不平等和變幻無常的現象。
3. 一個國家只有宗教是不夠的;國家應該使宗教在人們的思想中與國家生活的價值發生關聯,否則,它就會引起分裂而違背總意志。
4. 如果宗教只能使人成為好人,那也是不夠的;它必須能夠使人成為好國民。宗教對於政治目的的責任,超過其它的責任,它應該反映出國家的統一,如果它能促進國家的團結,它才有存在的價值。
5. 基督教僅倡導苦役與順從。它的精神如此地嘉許暴政,因此總使暴虐的政權獲得利益,真正的基督徒成了奴隸。基督教忽視世俗的法律、忽視國家的價值,會毀壞真正的國家所必需的統一。基督教所含有的屈從精神,會妨礙真正的尚武精神。
6. 盧梭:「對於那些容忍其他宗教的一切宗教,只要它們的教條與國民的責任無害,則應容許它們的存在。」盧梭主張,忠於國家、法律至上。這就是他所提倡的國家宗教的特性。他發現,最專制的權力能深入人的內心,它不但關涉到他的行為,而且也關涉到他的意志。
7. 統一的國家應該改變人的性質,以期一國之內,都是有用的人。「有勇氣為一個民族建立制度的人,必須準備改變人的性質,把每一個本身為完全和獨立整體的個人,改變成一個較大的整體的一部分。如果生物本能的權力消滅得愈徹底,如果後天獲得權力愈大愈持久,則結構愈安定及愈完美。」
8. 盧梭認為,政治國家是一個社群,而在這種社群中能免於痛苦、不平等和不安定。他主張建立道德的王國。
李鈞震:
1、 盧梭認為,「專制的權力」可以正當,必須先有三個條件:1.國家存在的目的與意志是為了道德。2.政府組織必須要由國家當中最有學識與道德的人來掌控。3.國家必須主動訓練百姓具有一技之長,使百姓免於痛苦、不平等和不安定。
2、 政府官員如果沒有學識、沒有能力、沒有道德,那麼任何體制的政治組織,都會變成吃人的野獸,腐蝕人心的漩渦。
3、 宗教的價值,不在於忠於國家,也不在於忠於偶像,而在於能夠培養社會大眾,具備「好學不倦、挑戰困難」的精神。盧梭對宗教的看法,是基於當時天主教對歐洲社會的危害,所提出的改革思想。
4、 政府組織,必須要主動1.協助每一個公民具備專業知識,同時提供隨時進修的可能。2.要讓法律符合社會正義、保障人權。3.努力消除社會上的不平等、不正義、不自由。4.服務人民生活上的不便。
5、 基督教最大的問題是,宗教權貴沒有「好學的精神」,同時不確實實踐《聖經》的所有內容,因此,在道德與專業能力上,沒有辦法成為社會大眾的表率,反而成為貪污腐敗的淵藪,善於製造偶像崇拜與盲目的信仰。
6、 所謂的品德,他必須要1.親自長期參與社會公益組織的人生經驗,同時2.具備專業才能,以及3.藝術與運動的表現才華,還要4.精通經典。
7、 如果政府的官員無法有超高的品德,那他就不應該握有權力,否則將危害社會。如果政府官員只有普通的品德,他他握有權力的時間就不應該超過5年。
8、 許多政客,從政時間超過20年,他的品德一定不好,絕不可能例外。因為在20年當中,他不可能精讀經典,不可能培養藝術、運動能力,不可能參與公益組織,也不可能培養第二專長。這種政客,早就成為了野獸。
9、 在現代社會,所謂「專制上的正當」,就是政府的各行政部門,行政效率都必須通過「國際ISO認證」,沒有達成就必須要下台負責;部門發生重大危機或貪腐,主管就必須下台負責;官員發言失當,傷害社會大眾,或不守信用,就必須下台負責。
10、 權力愈大的人,他的財富就必須愈少。台灣的總統不應該有任何的私產,他上任之前不管有多少財產,一旦掌握國家最高的權力,就應該把所有的財產捐給國家;而他退休後,國家負擔給他恰當的退休金,讓他可以平安地終老。
11、依據《聖經利未記》的記載,利未人不應該有私產,也就是公務人員都不應該有恆久的財產。蔣中正、蔣經國都是基督徒,財產與遺產卻不少,違反了《十誡》,造成了千古的笑話。
12、 盧梭認為政治社群應該要由社會當中能力、學識、道德最頂尖的人來自由競爭。政黨或政客如果擁有太多的資產,一定會造成貪腐,並且形成不公平競爭,那麼,政治族群就會成為社會的敗類。國民黨的「黨產」,讓國民黨的政客,都成了社會上的敗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