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17日 星期三

正當的政治獻金

孟子啟迪49

 陳臻問曰:「前日於齊,王餽兼金一百而不受;於宋,餽七十鎰而受;於薛,餽五十鎰而受。前日之不受是,則今日之受非也;今日之受是,則前日之不受非也。夫子必居一於此矣。」

  孟子曰:「皆是也。皆適於義也。當在宋也,予將有遠行。行者必以贐,辭曰:『餽贐。』予何為不受?當在薛也,予有戒心。辭曰:『聞戒。』故為兵餽之,予何為不受?若於齊,則未有處也。無處而餽之,是貨之也。焉有君子而可以貨取乎?」

陳臻問孟軻先生說:「前些時候老師在齊國,齊王餽贈價值雙倍的純金二千兩,但是老師沒有接受。後來在宋國,宋王餽送不純的黃金一千四百兩,老師接受了;最近在薛國,薛王餽贈一千兩黃金,老師也接受了。

如果在齊國不接受是對的,那麼最近二次接受,就不對了;如果最近接受是對的,那麼以前在齊國不接受,就不對啦!老師在這件事情上,一定有事情做錯了。」

孟軻先生說:「從頭到尾都是對的。在宋國的時候,我幫宋國到很遠的地方出任務,對遠行出差的人,國君給旅費,那是應該的。宋君特別說,『這是為你送行的旅費』,我怎麼能不接受呢?

在薛國的時候,傳聞有人要傷害我,所以我有一些警戒準備,薛王說:『我拿一些錢來,讓你多請一些保全人員。』我怎能不接受呢?

至於在齊國,並沒有什麼正當理由,可以接受人家的餽贈;沒有什麼名義、正當理由,就送我黃金,這是賄賂,我也不需要欠人家人情,對嗎?哪有正人君子可以被金錢收買的呢?」

李鈞震:

1.     每一個時代法令不同。但無論如何,收受政治獻金一定要有正當的理由,要遵守法令,要符合社會的價值觀。

2.     政治人物收錢要正當,帳目也要公開、透明,要誠實申報;更重要的是,有錢人一定要多做社會公益,並且為善不欲人知。

3.     想要當官、掌控權力的人,最好在上任之前把財產90%都捐出去。政治人物如果想要把錢財留給子女,是不道德的,阻礙社會財富的流動;養成自己的子女好吃懶做、不務正業不求上進的生活習慣;更造成社會大眾拜金主義、投機取巧、拉幫結派的不良教育樣版。

4.     金錢最大的價值應該用來栽培人才,或是讓自己接受教育、充實知識、增進能力

5.     在現代的觀點,把大筆的金錢存在銀行,等著生利息,是阻礙了金融的流動秩序;把錢拿來買房子,學馬英九、陳水扁房子買五棟,這也會助長房地產的泡沫化,或拉大貧富差距,當然也是不道德的。

6.     一個家庭,有一棟房子、有車子、有買保險,存款有800萬,就應該很足夠生活、養老了。更多的錢,如果沒有用來幫助弱勢族群接受教育,都是不道德的、奢華的。

7.     在台灣所有的官員中,只有中央銀行總裁的財產是正常的,其他金管會主委、五院院長、總統府官員,財產都相當不正常的多,而且也太多了。朱立倫一定不敢否認!

8.     在現代,任何的政客,不管收不收政治獻金,一定都要財產公開、透明,更重要的是,行政效率一定要超過新加坡。政客如果沒有額外收政治獻金,但是行政效率不彰,同樣也是貪污腐敗。

9.     任何一個公職人員,領高薪、想著退休金、辦事無能、摸魚打混、沒有行政效率,這就是「貪腐」

參考資料:

國民黨近7年大賣股票3390億元

不捨棄黨產 得不到尊敬

這樣處理黨產 會不會不好意思?

黨產還民 兌現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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