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17日 星期六

《旅行術》

赫塞啟迪5

    只追求目的的雙眼,品味不出漂泊的滋味。

    在所有路上等待的是,

    美不勝收的林川之富麗。




2010年4月16日 星期五

盧梭與大眾的意願

尼斯貝啟迪58

1.      柏拉圖是政治社群觀念的創造者;盧梭是現代政治的創始人,他認為,大眾的意願是社會中「合法權力」的唯一來源,因此,他被認為是弘揚民主的主要哲學家,他的思想也被認為是西歐知識傳統的一部份,他把霍布士專制國家的觀念,改變為以大眾為基礎的觀念。

2.      西元十八世紀的法國,處於思想啟蒙運動的時代,哲學家們鼓吹理性,而反對傳統、反對宗教,主張現世主義,而且主張政治政府具有單一的權力,反對社會秩序中有多種權威。

3.      當時的哲學家最感憎惡的是,基督教會的社會和政治上的權力。為了摧毀這種權力,他們甚至不惜把他們的才智貢獻給十八世紀歐洲最專制的君主。

4.      最早的政治知識份子是古羅馬時代的律師和法學家。西元十九世紀初,盧梭毫無疑問的被認為是歐洲思想啟蒙運動中最重要的一人。

5.      我們從盧梭的「懺悔錄」中得知,他曾受到霍布士和柏拉圖的影響,而其中柏拉圖對他的影響最大。凡是讀過盧梭所著的「民約論」及較早的三部論文集—論藝術與科學、論社會的不平等,及論政治經濟—的人,都會瞭解,柏拉圖與盧梭有許多相同之處。

6.      盧梭說,藝術與科學通常會為人們帶來痛苦,藝術與科學的根源不在於真正的道德,而在於人類的貪婪、利己主義、野心和追求地位的慾望。「誠摯的友情、真正的尊敬和絕對的信心,已經為人們摒棄了。在禮貌的假面具之下,經常隱藏著嫉妒、猜疑、畏懼、冷酷、仇恨和吝嗇;這種虛偽之情正引導著這一時代。」

7.      盧梭說,不平等是社會不穩定和文化衰落的根源。他的主要目的,是使個人免於受到社會的腐敗、衝突和不穩定之害。而且他認為政治社群是達到此目標的最可靠方法。

李鈞震:

1、大眾的意願是社會中「合法權力」的唯一來源。所謂大眾的意願,就是民意,民意決定了選票,也決定著政客的前途。

2、人民的知識水準高低,會影響人們對政治人物品德與智能的判斷。也就是說,社會大眾的知識水準愈高,眼光與判斷力就愈精準,所選出來的政客「能力」就愈強。

3、民主社會,社會各界的意見領袖他們的社會地位取得,不再依賴傳統、世襲,而是根據自己的專業智能,跟所有的意見領袖互相競爭的結果。

4、哲學家們鼓吹理性,社會大眾只有不斷地接受教育、終身學習,才有可能保持理性的進步;人民具備多少理性,就決定了自己在社會當中的競爭力如何。當然也影響了能不能選擇出比自己更理性的政客。

5、沒有人類喜歡被比自己愚蠢的人來領導;百姓一定會希望選擇一個比自己還要理性、還要有智能的人來當政治領袖。想要當政治領袖的人,也要確定自己是不是十萬的人口當中,最理性、最有專業能力的人?

6、人類只要接受多元的教育、接受專業的訓練,就一定會變得比較理性,自然而然就可以避免盲目地崇拜偶像,而達到「除魅」的目的。社會大眾如果知識水準不高,就一定會被政客愚弄、詐騙,這是鐵律。

7、藝術與科學通常會為人們帶來痛苦,因為學習藝術與科學,都需要相當大的耐心、毅力與理性,在學習進步的階段中,練習達到技藝純熟,才有可能再進階;學習科學與藝術不可能投機取巧,而多數人類的本性是喜歡投機取巧。

8、因為學習科學與藝術,跟多數人類的本性相衝突,因此特別讓人感覺到痛苦。貪婪、利己主義、野心和追求地位,這些都是多數人的生物本性,它是與科學藝術的本質是相衝突的。

9、我們如何確定一個人具有高尚的品德?那就要看他能去除多少生物本性,而具備多少理性來決定。因此,要能夠客觀地檢驗出人類的品德,就得看他接受多少科學與藝術的專業訓練。

10、「不平等」是社會不穩定和文化衰落的根源。政治家一生的工作就是在不斷地改善社會結構中不公平、不正義的部分,讓法令與制度,能夠促進所有的人自由公平的競爭。

11、盧梭的主要人生目的,是使個人免於受到社會的腐敗、衝突和不穩定之害。

 

2010年4月15日 星期四

不沾鍋!硬拗到底

孟子啟迪55

燕人畔。王曰:「吾甚慚於孟子。」

陳賈曰:「王無患焉。王自以為與周公,孰仁且智?」

王曰:「惡!是何言也?」

曰:「周公使管叔監殷,管叔以殷畔。知而使之,是不仁也;不知而使之,是不智也。仁智,周公未之盡也,而況於王乎?賈請見而解之。」

 

見孟子問曰:「周公何人也?」

曰:「古聖人也。」

曰:「使管叔監殷,管叔以殷畔也,有諸?」

曰:「然。」

曰:「周公知其將畔而使之與?」

曰:「不知也。」

「然則聖人且有過與?」

曰:「周公,弟也;管叔,兄也。周公之過,不亦宜乎?且古之君子,過則改之;今之君子,過則順之。

古之君子,其過也,如日月之食,民皆見之;及其更也,民皆仰之。今之君子,豈徒順之,又從為之辭。」

 

齊宣王不聽孟子的勸告,派兵佔領了燕國,後來管不住了,燕國的人又群起反抗。

齊宣王說:「我真是感到慚愧,不敢面對孟軻先生。」

大臣陳賈說:「宣王對這件事情不要太在意。宣王和周公比較,自認為誰比較有智慧?比較掌握執政的重點?」

齊宣王說:「哇!為什麼要這樣比呢?」

陳賈說:「周武王推翻了殷商的紂王,然後,周公派哥哥管叔監管殷商的地區,後來管叔卻依靠殷商的地區而背叛國家。

如果周公早就知道管叔會叛亂,卻故意讓他去擔任管理的工作,這就是沒有掌握到政治的重點;如果不知道他會叛亂,還派他去,這也是不夠有智慧。

執政的能力跟智慧,像周公那樣的聖人都沒有辦法做得到,何況宣王呢?我去見孟子,向他解說這樣的情況。」

 

陳賈去見了孟軻先生,問說:「周公是什麼樣的人呢?」

孟軻先生說:「古時候的聖人。」

陳賈說:「他派管叔去監管殷商地區,管叔卻依靠那個地方的勢力叛亂起來,有這回事嗎?」

孟軻先生說:「是的。」

陳賈說:「周公早就知道管叔會背叛,特意派他去的嗎?」

孟軻先生說:「他應該不知道。」

陳賈說:「這樣看來,連聖人也會犯錯,對吧!」

孟軻先生說:「周公是弟弟,管叔是哥哥,周公犯了錯誤,也是很自然的;古時候的領導人,犯了過錯就立刻改正,而現在的國家領導人,犯了過錯就硬拗到底。

古時候的領導人,他犯錯的時候,會很坦白,就像日蝕和月蝕一樣,人民都看得見,等到他悔改了之後,社會大眾都敬佩他。現在的國家領導人,不但硬拗到底,還會為自己的過錯強辯、找理由,不肯為錯誤的政策負責任。」

 

參考資料:

黒色搞笑部長李述德

劫貧濟富

吳敦義是郝柏村的徒弟

 

2010年4月14日 星期三

偶爾

赫塞啟迪4

偶爾,鳥叫、

風吹過樹梢、

狗吠自遠方的農家。

我不得不保持沈默,

注意傾聽。

2010年4月12日 星期一

夢的畫卷

赫塞啟迪3

《信心》

人類追求的,

竟是血、罪、殺戮。

只有凝視自然時,

才發覺 所有的土地才是神聖的故鄉,

所有的人類才是同胞。

 

世界不論何處,

只要有風吹雨落的地方,

都有清新的空氣。

 

不要以他人的罪

來評估罪惡,

要以自然的無限和忍耐,

估量你和你自己的腳步。

 

自然和你一起運行,

自然是你的家。

 

 

 

 

2010年4月11日 星期日

權力的來源

孟子啟迪54  

沈同以其私問曰:「燕可伐與?」

孟子曰:「可。子噲不得與人燕,子之不得受燕於子噲。

有仕於此,而子悅之,不告於王而私與之吾子之祿爵;夫士也,亦無王命而私受之於子,則可乎?何以異於是?」

齊人伐燕。或問曰:「勸齊伐燕,有諸?」

曰:「未也。沈同問『燕可伐與』?吾應之曰『可』,彼然而伐之也。彼如曰『孰可以伐之』?則將應之曰:『為天吏,則可以伐之。』

今有殺人者,或問之曰『人可殺與』?則將應之曰『可』。彼如曰『孰可以殺之』?則將應之曰:『為士師,則可以殺之。』

今以燕伐燕,何為勸之哉?」

齊國的大臣沈同,以個人的身份去問孟軻先生說:「燕國,是應該去教訓一下的國家嗎?」

孟軻先生說:「是的。燕王子噲不可以私自把燕國讓給別人,燕國的大臣子之,也不能私自接受子噲手中的燕國的管理權。

例如有個學者在這裡當官,你很喜歡他,卻沒有告訴齊王,私自就把你的薪水和權力交給他,這個人也沒有得到君王的任命,就私自地接受你的薪水和權位,這樣可以嗎?這和子噲私自把權位讓給別人,有什麼分別呢?」

後來齊國果然去攻打燕國了,有人問孟軻先生說:「聽說老師曾經勸齊國攻打燕國,有這回事嗎?」

孟軻先生說:「沒有。沈同問我:『燕國應該被教訓一下嗎?』我回答他說:『可以。』他認為我說得對,就去攻擊燕國了,他如果再問我說:『誰有資格可以去教訓燕國?』那我就會這麼回答他:『有按照天理在做事的領導者,才有資格去教訓燕國』

例如現在有一個殘暴不仁的殺人犯,如果有人問我說:『這個人可以處決嗎?』我就會回答說:『可以吧!』 如果他再進一步問我說:『誰有資格可以處決他呢?』那我就會回答他說:『當司法官的或法務部長的人,就有資格處決他!』

今天齊國跟燕國的文化水準差不多,齊國打燕國,就像燕國打燕國一樣,我怎麼會勸他去打他呢?」

李鈞震:

1.     孟子所處的時代,是二千五百年前左右的周朝,當時的國家領導人是周天子,齊國、燕國只是周朝底下的諸侯國。依據周朝的禮制(憲法),諸侯國的權位有分公、侯、伯、子等爵位,都必須經由周天子任命。

2.     燕王之噲,私自實行禪讓政治,把諸侯國的大權全部拋棄,交給他的大臣子之。孟子認為,這樣的作法違憲。

3.     現在台灣實行的是民主政治,每一個部會首長、院長、總統都有他應盡的本分與職責。依據憲法,總統不能干涉行政院的人事權,干涉就是違憲;衛生署長也不能私自把衛生署長的權力交給他喜歡的人,衛生署長的人事權屬於行政院長決定,連總統也沒有資格管。

4.     在民主的時代,國家的主人是百姓,不是天子,也不是總統,更不是政治人物或新聞媒體。人民授權給議員來監督公務員與政府,所以,人民的權力還是大過議員;新聞媒體的工作主要就是維護憲法,保障百姓的權益,新聞媒體的第四權,也可以說是由社會大眾所授與的。

5.     新聞媒體如果侵犯社會大眾的隱私權、肖像權、生命權,也都是違憲,沒有這方面的言論自由,更沒有報導自由。新聞媒體沒有知識水準可以自律,他們的水準要提高只有一個辦法,就是有知識的社會大眾,要不斷地批評新聞媒體。

6.     知識就是力量,知識的來源不是權力或學歷,而是不斷地廣泛地學習、增加自己的理性,讓自己對於分析因果關係、歸納推理的能力,勝過於權貴,這樣子人民才會有真正的權力與能力。

7.     台灣的國立大學的教授有一種很不好的生活習慣,叫學生或助教幫他們寫學術論文或研究報告,這不但是偽造文書的法律問題,同時也相當地失職。

8.     人民繳納稅金給國家,讓政府聘請學有專精的人當大學教授,教授的責任與本分,就是寫國際學術論文,得師鐸獎。教授沒有好好地教育學生知識,還教學生偽造文書,甚至還有爛教授叫學生幫他打掃、收房租、批改作業、當人頭戶,這些教授不但違背論語,也違背憲法。

9.     台北市重大的公共工程貓空纜車,到底誰要負責任?當然是市長要負責任,做好、做不好,都是市長負責任,不可以推說自己工程不專業,交給下面的人來決定。除非競選市長之前就已經講清楚,自己有關工程的部分都看不懂,以後自己絕對不會負責任。

10.  市長的特別費是自己在用,當然要自己作帳,自己貼發票。人民納稅也都是自己填表納稅,如果要找會計師幫忙,也要自己完全瞭解狀況,不是嗎?說自己當市長不管帳目,這就是相當不要臉、不負責任的男人應有的本色。

11.  子噲,不應該私相授受把國家的資源交給大臣子之。總統、行政院長、財政部長,也沒有資格私相授受把國家的資源交給國民黨的黨部,不是嗎?所以國民黨的黨產,不是竊盜案就是搶劫案,它不是貪污案,歷屆的黨主席、秘書長都應該要負責任。馬英九當了二次的黨主席,所以要負二次責任。

12.  國民黨的黨產,是不折不扣的贓款,新聞媒體每天看著這樣的「贓款」不斷地發放給國民黨的黨工來使用,或當成他們的薪水發放,卻都漠不關心;比黨工、秘書長還要不要臉,就是新聞媒體主管,王健壯一定不敢否認。

13.  台灣各界的名嘴、名筆、學者教授、媒體主管,沒有經常公開要求國民黨黨產交還給國家,都屬於斯文敗類,南方朔、胡忠信、沈富雄一定不敢否認!

14.  燕國的問題,不應該由齊國來解決,應該由周朝的司法官來解決。國民黨的黨產不適合用「和解」的方式來解決,民進黨也沒有資格解決,而應該由檢察官查封國民黨黨部與中投公司,並且聘請國際級的律師、會計師一起來辦案。

15.  但是,現在的檢察總長、特偵組所有的成員,都沒有社會正義感與知識水準,都不敢辦國民黨的黨產案,陳長文一定不敢否認!台灣的司法官、檢察總長爛透了,不是嗎?

2010年4月10日 星期六

霍布士「巨靈篇」

尼斯貝啟迪57

1、霍布士對於大學也抱著懷疑的態度,所有的教育機構,應該以貢獻國家為最重要的職志。

2、在一個國家之中,組成許多的聯盟是不必要的,而且徒然有助於非法的目的。在霍布士來看,任何公會,甚至乞丐公會,一定會侵犯個人的自主權及君王的統治權,那些有強大勢力的公會就更不用說了。

3、在霍布士的思想體系中,一切都是以個人為基礎,換言之,是以個人的本能和理性為基礎,而且是一他們之間的契約式的協議為基礎。根據歷史而產生關係,在一個國家之中是沒有地位的。

4、在所有團體之中,霍布士最懼怕的是教會。由於牢牢地控制了人們精神上的信仰,教會在一個國家之中永遠是一股巨大的力量,除非能使它臣服於政治權力之下。他認為,個人才是德行的化身。

5、霍布士所尋求的不是剝奪個人的權利,而是實現個人的權利,而要達到這一目的,必須掃除那些有害於個人自主的障礙。在他看來,絕對國家最大的成就就是,他能創造一個有利於個人追求其目的的環境。

6、霍布士認為,絕對的統治權並非屬於君主體制,甚至不屬於君主政府,而是屬於以法律為基礎的國家架構。在霍布士看來,國家是一個法律和政治社群,而它是一種極度專制的社群,不允許內部有任何可能威脅其統一性及其絕對權威的社群存在。

7、他所陳述的關於國家的理論,是引進新的企業和新的經濟關係制度的重要因素。他能夠嚴厲地批評新經濟秩序的代表,並且猛烈地指責他們未能善待窮苦的人。他不會故意擴展他們的利益,而這正如他不致於偏愛新教徒一樣。他公開地譴責當時的商業界和工業界的人士,從事政治活動而引發內戰,因為他憎惡他們貪得無厭和剝削的作法。

8、無論「巨靈篇」所含的思想是如何的極端,無論它反對多元主義、地方主義及派系主義的態度是如何的專橫,但是霍布士一直牢記在心中的一件事是,創造一種適於一切人的法律環境,而在此種環境內,個人能夠以理性的方式追求他們適當的利益。霍布士所主張的不是極權的國家,而是自然的自由制度所必需的政治環境。(李鈞震9.20.2009摘要)

李鈞震:

1.     國家,不是某個政黨的,更不是某個政客的。國家是一個由全民所共享,一起制定法律、自由競爭、有效率的組織。

2.     社會不需要有神話,也不需要有英雄;社會需要一個沒有威權、沒有獨裁、沒有框架的自由競爭環境。讓社會大眾不分貧富貴賤,一起自由、公平的競爭吧!

3.     國家或社會的基本成員,是個人,不是家庭,也不是社團組織。個人,應當終身學習,不斷發掘自己能力上的弱點,一生不斷的彌補弱點,這樣才會有一個理性而進步的社會。

4.     任何的宗教、學校、社團組織,都應當是個學習型組織,扶助社會弱勢提升社會生存的競爭力。任何組織內部,也應當自由競爭,不應該有偶像崇拜的現象。所有的教師,都只是「過渡時期」的偶像,是人生的中繼站。

5.     國家或政府的最大功能,就在提供一個有規則、法治的、公平的自由競爭社會,讓所有的人「按照個人所行來報應」,讓付出多的人,就得到比較多;也讓社會的權貴,有責任幫助社會弱勢的發展,而不會發生「以大欺小」的狀況。

6.     絕對的統治權並非屬於權貴階級,而是屬於以法律為基礎的國家架構,國家是一個法律和政治社群,應當由一群終身學習、學有專精、學識豐富的人,短時間內共同管理,與社會溝通。

7.     創造一種適於一切人的法律環境,而在此種環境內,個人能夠以理性的方式追求他們適當的利益。不該是極權的國家,而是自然的自由制度所必需的政治環境。

參考資料:

林火旺 陳聰明的問題在道德 不在法律

李永然 死刑存廢的天平

施明德 余紀忠、死囚、大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