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14日 星期三

偶爾

赫塞啟迪4

偶爾,鳥叫、

風吹過樹梢、

狗吠自遠方的農家。

我不得不保持沈默,

注意傾聽。

2010年4月12日 星期一

夢的畫卷

赫塞啟迪3

《信心》

人類追求的,

竟是血、罪、殺戮。

只有凝視自然時,

才發覺 所有的土地才是神聖的故鄉,

所有的人類才是同胞。

 

世界不論何處,

只要有風吹雨落的地方,

都有清新的空氣。

 

不要以他人的罪

來評估罪惡,

要以自然的無限和忍耐,

估量你和你自己的腳步。

 

自然和你一起運行,

自然是你的家。

 

 

 

 

2010年4月11日 星期日

權力的來源

孟子啟迪54  

沈同以其私問曰:「燕可伐與?」

孟子曰:「可。子噲不得與人燕,子之不得受燕於子噲。

有仕於此,而子悅之,不告於王而私與之吾子之祿爵;夫士也,亦無王命而私受之於子,則可乎?何以異於是?」

齊人伐燕。或問曰:「勸齊伐燕,有諸?」

曰:「未也。沈同問『燕可伐與』?吾應之曰『可』,彼然而伐之也。彼如曰『孰可以伐之』?則將應之曰:『為天吏,則可以伐之。』

今有殺人者,或問之曰『人可殺與』?則將應之曰『可』。彼如曰『孰可以殺之』?則將應之曰:『為士師,則可以殺之。』

今以燕伐燕,何為勸之哉?」

齊國的大臣沈同,以個人的身份去問孟軻先生說:「燕國,是應該去教訓一下的國家嗎?」

孟軻先生說:「是的。燕王子噲不可以私自把燕國讓給別人,燕國的大臣子之,也不能私自接受子噲手中的燕國的管理權。

例如有個學者在這裡當官,你很喜歡他,卻沒有告訴齊王,私自就把你的薪水和權力交給他,這個人也沒有得到君王的任命,就私自地接受你的薪水和權位,這樣可以嗎?這和子噲私自把權位讓給別人,有什麼分別呢?」

後來齊國果然去攻打燕國了,有人問孟軻先生說:「聽說老師曾經勸齊國攻打燕國,有這回事嗎?」

孟軻先生說:「沒有。沈同問我:『燕國應該被教訓一下嗎?』我回答他說:『可以。』他認為我說得對,就去攻擊燕國了,他如果再問我說:『誰有資格可以去教訓燕國?』那我就會這麼回答他:『有按照天理在做事的領導者,才有資格去教訓燕國』

例如現在有一個殘暴不仁的殺人犯,如果有人問我說:『這個人可以處決嗎?』我就會回答說:『可以吧!』 如果他再進一步問我說:『誰有資格可以處決他呢?』那我就會回答他說:『當司法官的或法務部長的人,就有資格處決他!』

今天齊國跟燕國的文化水準差不多,齊國打燕國,就像燕國打燕國一樣,我怎麼會勸他去打他呢?」

李鈞震:

1.     孟子所處的時代,是二千五百年前左右的周朝,當時的國家領導人是周天子,齊國、燕國只是周朝底下的諸侯國。依據周朝的禮制(憲法),諸侯國的權位有分公、侯、伯、子等爵位,都必須經由周天子任命。

2.     燕王之噲,私自實行禪讓政治,把諸侯國的大權全部拋棄,交給他的大臣子之。孟子認為,這樣的作法違憲。

3.     現在台灣實行的是民主政治,每一個部會首長、院長、總統都有他應盡的本分與職責。依據憲法,總統不能干涉行政院的人事權,干涉就是違憲;衛生署長也不能私自把衛生署長的權力交給他喜歡的人,衛生署長的人事權屬於行政院長決定,連總統也沒有資格管。

4.     在民主的時代,國家的主人是百姓,不是天子,也不是總統,更不是政治人物或新聞媒體。人民授權給議員來監督公務員與政府,所以,人民的權力還是大過議員;新聞媒體的工作主要就是維護憲法,保障百姓的權益,新聞媒體的第四權,也可以說是由社會大眾所授與的。

5.     新聞媒體如果侵犯社會大眾的隱私權、肖像權、生命權,也都是違憲,沒有這方面的言論自由,更沒有報導自由。新聞媒體沒有知識水準可以自律,他們的水準要提高只有一個辦法,就是有知識的社會大眾,要不斷地批評新聞媒體。

6.     知識就是力量,知識的來源不是權力或學歷,而是不斷地廣泛地學習、增加自己的理性,讓自己對於分析因果關係、歸納推理的能力,勝過於權貴,這樣子人民才會有真正的權力與能力。

7.     台灣的國立大學的教授有一種很不好的生活習慣,叫學生或助教幫他們寫學術論文或研究報告,這不但是偽造文書的法律問題,同時也相當地失職。

8.     人民繳納稅金給國家,讓政府聘請學有專精的人當大學教授,教授的責任與本分,就是寫國際學術論文,得師鐸獎。教授沒有好好地教育學生知識,還教學生偽造文書,甚至還有爛教授叫學生幫他打掃、收房租、批改作業、當人頭戶,這些教授不但違背論語,也違背憲法。

9.     台北市重大的公共工程貓空纜車,到底誰要負責任?當然是市長要負責任,做好、做不好,都是市長負責任,不可以推說自己工程不專業,交給下面的人來決定。除非競選市長之前就已經講清楚,自己有關工程的部分都看不懂,以後自己絕對不會負責任。

10.  市長的特別費是自己在用,當然要自己作帳,自己貼發票。人民納稅也都是自己填表納稅,如果要找會計師幫忙,也要自己完全瞭解狀況,不是嗎?說自己當市長不管帳目,這就是相當不要臉、不負責任的男人應有的本色。

11.  子噲,不應該私相授受把國家的資源交給大臣子之。總統、行政院長、財政部長,也沒有資格私相授受把國家的資源交給國民黨的黨部,不是嗎?所以國民黨的黨產,不是竊盜案就是搶劫案,它不是貪污案,歷屆的黨主席、秘書長都應該要負責任。馬英九當了二次的黨主席,所以要負二次責任。

12.  國民黨的黨產,是不折不扣的贓款,新聞媒體每天看著這樣的「贓款」不斷地發放給國民黨的黨工來使用,或當成他們的薪水發放,卻都漠不關心;比黨工、秘書長還要不要臉,就是新聞媒體主管,王健壯一定不敢否認。

13.  台灣各界的名嘴、名筆、學者教授、媒體主管,沒有經常公開要求國民黨黨產交還給國家,都屬於斯文敗類,南方朔、胡忠信、沈富雄一定不敢否認!

14.  燕國的問題,不應該由齊國來解決,應該由周朝的司法官來解決。國民黨的黨產不適合用「和解」的方式來解決,民進黨也沒有資格解決,而應該由檢察官查封國民黨黨部與中投公司,並且聘請國際級的律師、會計師一起來辦案。

15.  但是,現在的檢察總長、特偵組所有的成員,都沒有社會正義感與知識水準,都不敢辦國民黨的黨產案,陳長文一定不敢否認!台灣的司法官、檢察總長爛透了,不是嗎?

2010年4月10日 星期六

霍布士「巨靈篇」

尼斯貝啟迪57

1、霍布士對於大學也抱著懷疑的態度,所有的教育機構,應該以貢獻國家為最重要的職志。

2、在一個國家之中,組成許多的聯盟是不必要的,而且徒然有助於非法的目的。在霍布士來看,任何公會,甚至乞丐公會,一定會侵犯個人的自主權及君王的統治權,那些有強大勢力的公會就更不用說了。

3、在霍布士的思想體系中,一切都是以個人為基礎,換言之,是以個人的本能和理性為基礎,而且是一他們之間的契約式的協議為基礎。根據歷史而產生關係,在一個國家之中是沒有地位的。

4、在所有團體之中,霍布士最懼怕的是教會。由於牢牢地控制了人們精神上的信仰,教會在一個國家之中永遠是一股巨大的力量,除非能使它臣服於政治權力之下。他認為,個人才是德行的化身。

5、霍布士所尋求的不是剝奪個人的權利,而是實現個人的權利,而要達到這一目的,必須掃除那些有害於個人自主的障礙。在他看來,絕對國家最大的成就就是,他能創造一個有利於個人追求其目的的環境。

6、霍布士認為,絕對的統治權並非屬於君主體制,甚至不屬於君主政府,而是屬於以法律為基礎的國家架構。在霍布士看來,國家是一個法律和政治社群,而它是一種極度專制的社群,不允許內部有任何可能威脅其統一性及其絕對權威的社群存在。

7、他所陳述的關於國家的理論,是引進新的企業和新的經濟關係制度的重要因素。他能夠嚴厲地批評新經濟秩序的代表,並且猛烈地指責他們未能善待窮苦的人。他不會故意擴展他們的利益,而這正如他不致於偏愛新教徒一樣。他公開地譴責當時的商業界和工業界的人士,從事政治活動而引發內戰,因為他憎惡他們貪得無厭和剝削的作法。

8、無論「巨靈篇」所含的思想是如何的極端,無論它反對多元主義、地方主義及派系主義的態度是如何的專橫,但是霍布士一直牢記在心中的一件事是,創造一種適於一切人的法律環境,而在此種環境內,個人能夠以理性的方式追求他們適當的利益。霍布士所主張的不是極權的國家,而是自然的自由制度所必需的政治環境。(李鈞震9.20.2009摘要)

李鈞震:

1.     國家,不是某個政黨的,更不是某個政客的。國家是一個由全民所共享,一起制定法律、自由競爭、有效率的組織。

2.     社會不需要有神話,也不需要有英雄;社會需要一個沒有威權、沒有獨裁、沒有框架的自由競爭環境。讓社會大眾不分貧富貴賤,一起自由、公平的競爭吧!

3.     國家或社會的基本成員,是個人,不是家庭,也不是社團組織。個人,應當終身學習,不斷發掘自己能力上的弱點,一生不斷的彌補弱點,這樣才會有一個理性而進步的社會。

4.     任何的宗教、學校、社團組織,都應當是個學習型組織,扶助社會弱勢提升社會生存的競爭力。任何組織內部,也應當自由競爭,不應該有偶像崇拜的現象。所有的教師,都只是「過渡時期」的偶像,是人生的中繼站。

5.     國家或政府的最大功能,就在提供一個有規則、法治的、公平的自由競爭社會,讓所有的人「按照個人所行來報應」,讓付出多的人,就得到比較多;也讓社會的權貴,有責任幫助社會弱勢的發展,而不會發生「以大欺小」的狀況。

6.     絕對的統治權並非屬於權貴階級,而是屬於以法律為基礎的國家架構,國家是一個法律和政治社群,應當由一群終身學習、學有專精、學識豐富的人,短時間內共同管理,與社會溝通。

7.     創造一種適於一切人的法律環境,而在此種環境內,個人能夠以理性的方式追求他們適當的利益。不該是極權的國家,而是自然的自由制度所必需的政治環境。

參考資料:

林火旺 陳聰明的問題在道德 不在法律

李永然 死刑存廢的天平

施明德 余紀忠、死囚、大和解

2010年4月9日 星期五

做人要表裡合一

孟子啟迪53

孟子自齊葬於魯,反於齊,止於嬴。

充虞請曰:「前日不知虞之不肖,使虞敦匠事。嚴,虞不敢請。今願竊有請也,木若以美然。」

  曰:「古者棺槨無度,中古棺七寸,槨稱之。自天子達於庶人。非直為觀美也,然後盡於人心。不得,不可以為悅;無財,不可以為悅。

得之為有財,古之人皆用之,吾何為獨不然?且比化者,無使土親膚,於人心獨無恔乎?吾聞之君子:不以天下儉其親。」

孟軻先生帶著母親的靈柩,從齊國回到魯國安葬;然後再回到齊國,在齊國的贏縣休息。

他的學生充虞問孟軻先生說:「以前我沒發現自己的無知,老師派我去監督木匠做棺材的事,那個時候很匆促,我來不及請教老師,現在事情已經完畢,所以想私下請問老師,那個棺木好像太好了一點?」

孟軻先生回答說:「在以前的時代,棺材好壞沒有規定,到了周公制禮的時候,才規定內棺七吋厚,外棺和它相稱,從天子到平民都是一樣;那並不是為了看起來美觀好看,而是這樣做才能夠滿足孩子報答父母的心意。

如果沒有辦法依據禮制,孩子的內心就沒有辦法滿足而有虧欠感;如果沒有錢這樣做,人子的內心也不會感到滿足。

既然符合周公的禮制,又有足夠的錢,而且絕大部分的人都採用這樣的方式,為什麼我就應該例外呢?把死者的棺木做厚一點,不讓泥土黏貼在皮膚上,這樣在孩子的內心中不會感覺到比較好嗎?

我聽人家說,『有品德的人,不會為了節省,而把天下人所該用的東西不用在他父母身上。』」

 

李鈞震:

1.     有些人太虛偽、太沽名釣譽,明明有錢,又故意裝作節儉的樣子,故意把自己父母的葬禮弄得很寒酸。

2.     孟子對待自己的親人,不特別講究豪華排場,也不刻意寒酸,就依照政府的規定以及大部分人的風俗,還有依照自己的財力,量力而為,這樣最自然。

3.     對於葬禮,馬英九對自己的父親以及對兩蔣顯然雙重標準,跟孟子做事的原則相違背。

4.     喜歡裝窮、沽名釣譽的人,就會習慣雙重標準,時間久了就會造成不良的社會風氣,大家都習慣喜歡做表面功夫、沽名釣譽。

參考資料:

馬英九夫婦 土地五筆 房屋四筆

馬總統國務機要費四千萬元

馬政府 官商勾結深於扁政府

馬主席的數百億黑錢

2010年4月6日 星期二

秋的徒步旅行

赫塞啟迪2

群山聳立空中,山谷間寂靜無風,白樺樹微黃的葉片從枝椏間滑落,小鳥結隊掠晴空。這些情景對我而言,總覺得不可思議,難以理解,比日常的或人類精神的所有問題和行為,更令人覺得迷惑。

只要看到這些景象,被永恆的無知囚禁的人心就因此感到的羞恥;或說面對自己不明白的事情時的傲慢態度,都會因此而拋棄。這並不是因為人屈服於自然的神奇,而是以感謝萬物之心,謙虛而榮耀地自覺是世界的遊客。

我看到每棵樹都過著孤獨的生活,都形成獨自的型態,映照著獨特的影子,他們是與山有密切關係的隱士和戰士。

因為任何一棵樹,尤其是山上的樹,為了生存生長,必須和風、天候、岩石做沈靜的長期苦戰。每棵樹都緊緊支撐自己的體重,因此才有獨自的形體,承受獨特的傷痕。

其中有些銀松,被風侵襲,只有一側生長樹枝;有的樹幹,像蛇一般糾纏在突出的岩石周圍,和岩石相互緊抱支撐。他們像戰士般凝視著我,喚起我畏懼和崇敬之心。

樹,像孤高的人,它不是懦弱逃世的隱遁者,而是像貝多芬或尼采那樣偉大孤立的人;在那樹梢中,世界沙沙作響,而其樹根則憩息在無限之中。

但樹不會在當中迷失自我,不只如此,還以生命所有的力量,以實現寄寓在自我本身的法則,完成自己本來的身姿。那麼美麗堅強的樹,只有神聖足以規範。

在我悲痛欲絕時,樹大概會對我們這麼說:「冷靜吧!看看我,生存雖不輕鬆,但也不是很困難。你那種想法是幼稚的。你可以向你心中之神傾訴,如此,那樣的想法就會沈默下來。

你是否正擔心你的路途遠離母親和故鄉呢?但我正一步一步、一天一天再一次把你帶回母親的身邊。故鄉不在哪裡,而是在你的心中,除此之外,不存在任何地方。」

(摘錄 赫塞 「秋的徒步旅行」、「鄉愁」、「漂泊的靈魂」)

 

2010年4月2日 星期五

外交突槌

孟子啟迪52

  孟子為卿於齊,出弔於滕,王使蓋大夫王驩為輔行。

王驩朝暮見,反齊滕之路,未嘗與之言行事也。

  公孫丑曰:「齊卿之位,不為小矣;齊滕之路,不為近矣。反之而未嘗與言行事,何也?」

  曰:「夫既或治之,予何言哉?」

孟軻先生幫齊國做事,擔任特使,到滕國去弔喪;齊王還派了蓋縣的縣長王驩作副使。

王驩早晚都來跟孟子報告情況,可是孟軻先生在齊國到滕國往返的路上,都沒有和他講太多公事。

公孫丑問孟軻先生說:「老師現在這個地位不算小,齊國到滕國的路程也不算近,可是在路上都沒有對王驩有什麼指示、教導,這是為什麼呢?」

孟軻先生說:「事情既然都有人做好了,我還需要多說些什麼呢?」

李鈞震:

1.     孟子幫齊國做事,齊王可能只是要利用孟子的名氣,來增加自己的國際地位,並沒有想要真正給孟子擔任什麼重要的職位。

2.     擔任特使,只是一個名氣很大,卻沒有實權的工作,或者說,只是一個演員。

3.     王驩,顯然就是齊王派去監視孟子的人,他才是真正掌有實權的人。

4.     一個國家的內閣部長,通常也只是個演員,用來對付媒體跟反對黨演對手戲。真正在做事的都是次長等文官;部長雖然只是演員,但是也要把劇本背熟,不然就會出醜。如果連劇本都看不懂,也沒有辦法當好演員。

5.     上一篇講到蚳鼃他是政務官,政務官有政務官該做的事與責任;這篇講到事務官王驩,文官有文官該做的事情與責任。

6.     對於外交官而言,文官的工作就是把所有的行程與細節都安排得很妥當,讓大使能夠很風光地做好國際社交禮儀,不要丟了國家的臉。行程細節都安排得很妥當,不要送人家不能開的車,也不要送人家沒有基地台的手機。

7.     孟子平常話很多,學生覺得奇怪,為什麼一路上都不大愛講話?孟子既然接受了擔任特使的工作,就不再是平民百姓可以隨意發言。擔任國家的特使,就要遵守當特使的禮儀,盡自己該盡的責任與角色,所以,孟子的確很知道自己的有分寸,完成了使命。

參考資料:

馬出國 打瞌睡

作秀心態辦外交 太誼之旅太烏龍

外交部次長爆A公款400萬

府公共事務室主任 被控詐領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