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塞啟迪4
偶爾,鳥叫、
風吹過樹梢、
狗吠自遠方的農家。
我不得不保持沈默,
注意傾聽。
孟子啟迪54
沈同以其私問曰:「燕可伐與?」
孟子曰:「可。子噲不得與人燕,子之不得受燕於子噲。
有仕於此,而子悅之,不告於王而私與之吾子之祿爵;夫士也,亦無王命而私受之於子,則可乎?何以異於是?」
齊人伐燕。或問曰:「勸齊伐燕,有諸?」
曰:「未也。沈同問『燕可伐與』?吾應之曰『可』,彼然而伐之也。彼如曰『孰可以伐之』?則將應之曰:『為天吏,則可以伐之。』
今有殺人者,或問之曰『人可殺與』?則將應之曰『可』。彼如曰『孰可以殺之』?則將應之曰:『為士師,則可以殺之。』
今以燕伐燕,何為勸之哉?」
齊國的大臣沈同,以個人的身份去問孟軻先生說:「燕國,是應該去教訓一下的國家嗎?」
孟軻先生說:「是的。燕王子噲不可以私自把燕國讓給別人,燕國的大臣子之,也不能私自接受子噲手中的燕國的管理權。
例如有個學者在這裡當官,你很喜歡他,卻沒有告訴齊王,私自就把你的薪水和權力交給他,這個人也沒有得到君王的任命,就私自地接受你的薪水和權位,這樣可以嗎?這和子噲私自把權位讓給別人,有什麼分別呢?」
後來齊國果然去攻打燕國了,有人問孟軻先生說:「聽說老師曾經勸齊國攻打燕國,有這回事嗎?」
孟軻先生說:「沒有。沈同問我:『燕國應該被教訓一下嗎?』我回答他說:『可以。』他認為我說得對,就去攻擊燕國了,他如果再問我說:『誰有資格可以去教訓燕國?』那我就會這麼回答他:『有按照天理在做事的領導者,才有資格去教訓燕國』
例如現在有一個殘暴不仁的殺人犯,如果有人問我說:『這個人可以處決嗎?』我就會回答說:『可以吧!』 如果他再進一步問我說:『誰有資格可以處決他呢?』那我就會回答他說:『當司法官的或法務部長的人,就有資格處決他!』
今天齊國跟燕國的文化水準差不多,齊國打燕國,就像燕國打燕國一樣,我怎麼會勸他去打他呢?」
李鈞震:
1. 孟子所處的時代,是二千五百年前左右的周朝,當時的國家領導人是周天子,齊國、燕國只是周朝底下的諸侯國。依據周朝的禮制(憲法),諸侯國的權位有分公、侯、伯、子等爵位,都必須經由周天子任命。
2. 燕王之噲,私自實行禪讓政治,把諸侯國的大權全部拋棄,交給他的大臣子之。孟子認為,這樣的作法違憲。
3. 現在台灣實行的是民主政治,每一個部會首長、院長、總統都有他應盡的本分與職責。依據憲法,總統不能干涉行政院的人事權,干涉就是違憲;衛生署長也不能私自把衛生署長的權力交給他喜歡的人,衛生署長的人事權屬於行政院長決定,連總統也沒有資格管。
4. 在民主的時代,國家的主人是百姓,不是天子,也不是總統,更不是政治人物或新聞媒體。人民授權給議員來監督公務員與政府,所以,人民的權力還是大過議員;新聞媒體的工作主要就是維護憲法,保障百姓的權益,新聞媒體的第四權,也可以說是由社會大眾所授與的。
5. 新聞媒體如果侵犯社會大眾的隱私權、肖像權、生命權,也都是違憲,沒有這方面的言論自由,更沒有報導自由。新聞媒體沒有知識水準可以自律,他們的水準要提高只有一個辦法,就是有知識的社會大眾,要不斷地批評新聞媒體。
6. 知識就是力量,知識的來源不是權力或學歷,而是不斷地廣泛地學習、增加自己的理性,讓自己對於分析因果關係、歸納推理的能力,勝過於權貴,這樣子人民才會有真正的權力與能力。
7. 台灣的國立大學的教授有一種很不好的生活習慣,叫學生或助教幫他們寫學術論文或研究報告,這不但是偽造文書的法律問題,同時也相當地失職。
8. 人民繳納稅金給國家,讓政府聘請學有專精的人當大學教授,教授的責任與本分,就是寫國際學術論文,得師鐸獎。教授沒有好好地教育學生知識,還教學生偽造文書,甚至還有爛教授叫學生幫他打掃、收房租、批改作業、當人頭戶,這些教授不但違背論語,也違背憲法。
9. 台北市重大的公共工程貓空纜車,到底誰要負責任?當然是市長要負責任,做好、做不好,都是市長負責任,不可以推說自己工程不專業,交給下面的人來決定。除非競選市長之前就已經講清楚,自己有關工程的部分都看不懂,以後自己絕對不會負責任。
10. 市長的特別費是自己在用,當然要自己作帳,自己貼發票。人民納稅也都是自己填表納稅,如果要找會計師幫忙,也要自己完全瞭解狀況,不是嗎?說自己當市長不管帳目,這就是相當不要臉、不負責任的男人應有的本色。
11. 子噲,不應該私相授受把國家的資源交給大臣子之。總統、行政院長、財政部長,也沒有資格私相授受把國家的資源交給國民黨的黨部,不是嗎?所以國民黨的黨產,不是竊盜案就是搶劫案,它不是貪污案,歷屆的黨主席、秘書長都應該要負責任。馬英九當了二次的黨主席,所以要負二次責任。
12. 國民黨的黨產,是不折不扣的贓款,新聞媒體每天看著這樣的「贓款」不斷地發放給國民黨的黨工來使用,或當成他們的薪水發放,卻都漠不關心;比黨工、秘書長還要不要臉,就是新聞媒體主管,王健壯一定不敢否認。
13. 台灣各界的名嘴、名筆、學者教授、媒體主管,沒有經常公開要求國民黨黨產交還給國家,都屬於斯文敗類,南方朔、胡忠信、沈富雄一定不敢否認!
14. 燕國的問題,不應該由齊國來解決,應該由周朝的司法官來解決。國民黨的黨產不適合用「和解」的方式來解決,民進黨也沒有資格解決,而應該由檢察官查封國民黨黨部與中投公司,並且聘請國際級的律師、會計師一起來辦案。
15. 但是,現在的檢察總長、特偵組所有的成員,都沒有社會正義感與知識水準,都不敢辦國民黨的黨產案,陳長文一定不敢否認!台灣的司法官、檢察總長爛透了,不是嗎?
尼斯貝啟迪57
1、霍布士對於大學也抱著懷疑的態度,所有的教育機構,應該以貢獻國家為最重要的職志。
2、在一個國家之中,組成許多的聯盟是不必要的,而且徒然有助於非法的目的。在霍布士來看,任何公會,甚至乞丐公會,一定會侵犯個人的自主權及君王的統治權,那些有強大勢力的公會就更不用說了。
3、在霍布士的思想體系中,一切都是以個人為基礎,換言之,是以個人的本能和理性為基礎,而且是一他們之間的契約式的協議為基礎。根據歷史而產生關係,在一個國家之中是沒有地位的。
4、在所有團體之中,霍布士最懼怕的是教會。由於牢牢地控制了人們精神上的信仰,教會在一個國家之中永遠是一股巨大的力量,除非能使它臣服於政治權力之下。他認為,個人才是德行的化身。
5、霍布士所尋求的不是剝奪個人的權利,而是實現個人的權利,而要達到這一目的,必須掃除那些有害於個人自主的障礙。在他看來,絕對國家最大的成就就是,他能創造一個有利於個人追求其目的的環境。
6、霍布士認為,絕對的統治權並非屬於君主體制,甚至不屬於君主政府,而是屬於以法律為基礎的國家架構。在霍布士看來,國家是一個法律和政治社群,而它是一種極度專制的社群,不允許內部有任何可能威脅其統一性及其絕對權威的社群存在。
7、他所陳述的關於國家的理論,是引進新的企業和新的經濟關係制度的重要因素。他能夠嚴厲地批評新經濟秩序的代表,並且猛烈地指責他們未能善待窮苦的人。他不會故意擴展他們的利益,而這正如他不致於偏愛新教徒一樣。他公開地譴責當時的商業界和工業界的人士,從事政治活動而引發內戰,因為他憎惡他們貪得無厭和剝削的作法。
8、無論「巨靈篇」所含的思想是如何的極端,無論它反對多元主義、地方主義及派系主義的態度是如何的專橫,但是霍布士一直牢記在心中的一件事是,創造一種適於一切人的法律環境,而在此種環境內,個人能夠以理性的方式追求他們適當的利益。霍布士所主張的不是極權的國家,而是自然的自由制度所必需的政治環境。(李鈞震9.20.2009摘要)
李鈞震:
1. 國家,不是某個政黨的,更不是某個政客的。國家是一個由全民所共享,一起制定法律、自由競爭、有效率的組織。
2. 社會不需要有神話,也不需要有英雄;社會需要一個沒有威權、沒有獨裁、沒有框架的自由競爭環境。讓社會大眾不分貧富貴賤,一起自由、公平的競爭吧!
3. 國家或社會的基本成員,是個人,不是家庭,也不是社團組織。個人,應當終身學習,不斷發掘自己能力上的弱點,一生不斷的彌補弱點,這樣才會有一個理性而進步的社會。
4. 任何的宗教、學校、社團組織,都應當是個學習型組織,扶助社會弱勢提升社會生存的競爭力。任何組織內部,也應當自由競爭,不應該有偶像崇拜的現象。所有的教師,都只是「過渡時期」的偶像,是人生的中繼站。
5. 國家或政府的最大功能,就在提供一個有規則、法治的、公平的自由競爭社會,讓所有的人「按照個人所行來報應」,讓付出多的人,就得到比較多;也讓社會的權貴,有責任幫助社會弱勢的發展,而不會發生「以大欺小」的狀況。
6. 絕對的統治權並非屬於權貴階級,而是屬於以法律為基礎的國家架構,國家是一個法律和政治社群,應當由一群終身學習、學有專精、學識豐富的人,短時間內共同管理,與社會溝通。
7. 創造一種適於一切人的法律環境,而在此種環境內,個人能夠以理性的方式追求他們適當的利益。不該是極權的國家,而是自然的自由制度所必需的政治環境。
參考資料:
孟子啟迪53
孟子自齊葬於魯,反於齊,止於嬴。
充虞請曰:「前日不知虞之不肖,使虞敦匠事。嚴,虞不敢請。今願竊有請也,木若以美然。」
曰:「古者棺槨無度,中古棺七寸,槨稱之。自天子達於庶人。非直為觀美也,然後盡於人心。不得,不可以為悅;無財,不可以為悅。
得之為有財,古之人皆用之,吾何為獨不然?且比化者,無使土親膚,於人心獨無恔乎?吾聞之君子:不以天下儉其親。」
孟軻先生帶著母親的靈柩,從齊國回到魯國安葬;然後再回到齊國,在齊國的贏縣休息。
他的學生充虞問孟軻先生說:「以前我沒發現自己的無知,老師派我去監督木匠做棺材的事,那個時候很匆促,我來不及請教老師,現在事情已經完畢,所以想私下請問老師,那個棺木好像太好了一點?」
孟軻先生回答說:「在以前的時代,棺材好壞沒有規定,到了周公制禮的時候,才規定內棺七吋厚,外棺和它相稱,從天子到平民都是一樣;那並不是為了看起來美觀好看,而是這樣做才能夠滿足孩子報答父母的心意。
如果沒有辦法依據禮制,孩子的內心就沒有辦法滿足而有虧欠感;如果沒有錢這樣做,人子的內心也不會感到滿足。
既然符合周公的禮制,又有足夠的錢,而且絕大部分的人都採用這樣的方式,為什麼我就應該例外呢?把死者的棺木做厚一點,不讓泥土黏貼在皮膚上,這樣在孩子的內心中不會感覺到比較好嗎?
我聽人家說,『有品德的人,不會為了節省,而把天下人所該用的東西不用在他父母身上。』」
李鈞震:
1. 有些人太虛偽、太沽名釣譽,明明有錢,又故意裝作節儉的樣子,故意把自己父母的葬禮弄得很寒酸。
2. 孟子對待自己的親人,不特別講究豪華排場,也不刻意寒酸,就依照政府的規定以及大部分人的風俗,還有依照自己的財力,量力而為,這樣最自然。
3. 對於葬禮,馬英九對自己的父親以及對兩蔣顯然雙重標準,跟孟子做事的原則相違背。
4. 喜歡裝窮、沽名釣譽的人,就會習慣雙重標準,時間久了就會造成不良的社會風氣,大家都習慣喜歡做表面功夫、沽名釣譽。
參考資料:
赫塞啟迪2
群山聳立空中,山谷間寂靜無風,白樺樹微黃的葉片從枝椏間滑落,小鳥結隊掠晴空。這些情景對我而言,總覺得不可思議,難以理解,比日常的或人類精神的所有問題和行為,更令人覺得迷惑。
只要看到這些景象,被永恆的無知囚禁的人心就因此感到的羞恥;或說面對自己不明白的事情時的傲慢態度,都會因此而拋棄。這並不是因為人屈服於自然的神奇,而是以感謝萬物之心,謙虛而榮耀地自覺是世界的遊客。
我看到每棵樹都過著孤獨的生活,都形成獨自的型態,映照著獨特的影子,他們是與山有密切關係的隱士和戰士。
因為任何一棵樹,尤其是山上的樹,為了生存生長,必須和風、天候、岩石做沈靜的長期苦戰。每棵樹都緊緊支撐自己的體重,因此才有獨自的形體,承受獨特的傷痕。
其中有些銀松,被風侵襲,只有一側生長樹枝;有的樹幹,像蛇一般糾纏在突出的岩石周圍,和岩石相互緊抱支撐。他們像戰士般凝視著我,喚起我畏懼和崇敬之心。
樹,像孤高的人,它不是懦弱逃世的隱遁者,而是像貝多芬或尼采那樣偉大孤立的人;在那樹梢中,世界沙沙作響,而其樹根則憩息在無限之中。
但樹不會在當中迷失自我,不只如此,還以生命所有的力量,以實現寄寓在自我本身的法則,完成自己本來的身姿。那麼美麗堅強的樹,只有神聖足以規範。
在我悲痛欲絕時,樹大概會對我們這麼說:「冷靜吧!看看我,生存雖不輕鬆,但也不是很困難。你那種想法是幼稚的。你可以向你心中之神傾訴,如此,那樣的想法就會沈默下來。
你是否正擔心你的路途遠離母親和故鄉呢?但我正一步一步、一天一天再一次把你帶回母親的身邊。故鄉不在哪裡,而是在你的心中,除此之外,不存在任何地方。」
(摘錄 赫塞 「秋的徒步旅行」、「鄉愁」、「漂泊的靈魂」)
孟子啟迪52
孟子為卿於齊,出弔於滕,王使蓋大夫王驩為輔行。
王驩朝暮見,反齊滕之路,未嘗與之言行事也。
公孫丑曰:「齊卿之位,不為小矣;齊滕之路,不為近矣。反之而未嘗與言行事,何也?」
曰:「夫既或治之,予何言哉?」
孟軻先生幫齊國做事,擔任特使,到滕國去弔喪;齊王還派了蓋縣的縣長王驩作副使。
王驩早晚都來跟孟子報告情況,可是孟軻先生在齊國到滕國往返的路上,都沒有和他講太多公事。
公孫丑問孟軻先生說:「老師現在這個地位不算小,齊國到滕國的路程也不算近,可是在路上都沒有對王驩有什麼指示、教導,這是為什麼呢?」
孟軻先生說:「事情既然都有人做好了,我還需要多說些什麼呢?」
李鈞震:
1. 孟子幫齊國做事,齊王可能只是要利用孟子的名氣,來增加自己的國際地位,並沒有想要真正給孟子擔任什麼重要的職位。
2. 擔任特使,只是一個名氣很大,卻沒有實權的工作,或者說,只是一個演員。
3. 王驩,顯然就是齊王派去監視孟子的人,他才是真正掌有實權的人。
4. 一個國家的內閣部長,通常也只是個演員,用來對付媒體跟反對黨演對手戲。真正在做事的都是次長等文官;部長雖然只是演員,但是也要把劇本背熟,不然就會出醜。如果連劇本都看不懂,也沒有辦法當好演員。
5. 上一篇講到蚳鼃他是政務官,政務官有政務官該做的事與責任;這篇講到事務官王驩,文官有文官該做的事情與責任。
6. 對於外交官而言,文官的工作就是把所有的行程與細節都安排得很妥當,讓大使能夠很風光地做好國際社交禮儀,不要丟了國家的臉。行程細節都安排得很妥當,不要送人家不能開的車,也不要送人家沒有基地台的手機。
7. 孟子平常話很多,學生覺得奇怪,為什麼一路上都不大愛講話?孟子既然接受了擔任特使的工作,就不再是平民百姓可以隨意發言。擔任國家的特使,就要遵守當特使的禮儀,盡自己該盡的責任與角色,所以,孟子的確很知道自己的有分寸,完成了使命。
參考資料: